关于印发《魏县推行“河长+警长+检察长” 三长治河管理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 魏办字〔2021〕8号
中共魏县县委办公室
澳门新银河办公室
关于印发《魏县推行“河长+警长+检察长”
三长治河管理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魏县推行“河长+警长+检察长”三长治河管理模式实施方案》已经中共魏县 届县委 次常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魏县县委办公室
澳门新银河办公室
2021年6月21日
魏县推行“河长+警长+检察长”三长治河
管理模式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推行河长制工作有关文件要求,积极构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河长制工作中的司法介入和助推机制,推进河长制工作稳步提升,着力打好碧水攻坚战,依据《魏县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魏办字〔2017〕30号),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通过实行“河长+警长+检察长”三长治河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河长统筹谋划、协调监督职能,公安机关打击震慑职能和检察机关检察监督职能,构建责任明确、协调联动、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渠管理保护机制,促进河渠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持续改善。
二、基本原则
——坚持河长主导、分工协作。坚持河长主导、部门协作,突出行政执法机关和法律监督机关在河长制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在加强打击涉河违法犯罪、检察监督协作层面探索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司法介入机制,助推河长制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坚持重点打击、以点带面。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河渠管护及治理部署,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联合执法监督力度,重点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乱占、乱建、乱扔、采砂、设障、排污、养殖、捕捞等行为,为我县依法治水管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坚持依法监督、助力推进。准确把握行政权与司法权的界定,严格遵循司法规律和公安、检察工作规律,坚持依法介入和最后救济的原则,严格在法定范围内履行公安机关打击涉河违法犯罪、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
——坚持源头修复、综合整治。将恢复性司法理念融入河渠生态行政执法监管和检察监督保护体系,坚持打击违法犯罪和促进生态修复相结合,不断丰富水生态恢复性行政及司法实践,推广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等生态救济方式的运用,积极推动消除对抗,构建良性的河渠生态系统治理格局。
——坚持营造氛围、预防为主。强化舆论引导,立足职能开展以案说法、涉河渠案件公开听证等活动,宣传生态资源保护知识和法律规范,宣传河道管理保护条例,推动美丽河渠示范点建设,提升全社会开展河渠管理与保护的责任意识。
三、工作目标
通过系统构建“河长+警长+检察长”三长治水组织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警长、检察长责任,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推进“三查、三清、三治、三管”(即严查污水直排、严查垃圾乱堆乱倒、严查涉河湖违法建设;清河岸、清河面、清河底;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治理、水生态治理;严格水资源管理、严格河渠岸线管理、严格执法监督管理),依法整治和从严从快打击河渠管理保护工作中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促进县域河渠长效管护,推动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管理目标。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落实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严格水资源管理。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防止不合理新增取水,切实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坚持节水优先,加大农业、工业和生活节水技术改造力度,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坚决遏制用水浪费。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根据水功能区划确定的河流水域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切实监管入河排污口,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
(二)加强河渠水域岸线管理保护。统筹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处理好河渠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关系,科学编制重要河渠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划定岸线保护区、保留区、限制开发区、开发利用区,严格空间用途管制。加强河道清淤疏浚、环境整治。加强河渠日常管理,严格涉河建设项目活动监管,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对河渠非法障碍开展清理整治,增强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与管理。大力推进《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邯郸市水污染防治实施细则》的实施,针对河渠水污染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类施策、分类整治。对生态良好的河渠,着力强化保护措施,加大水源涵养区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对水污染严重、水生态恶化的河渠,提高岸上、水上和点源、面源防污治污标准,实施系统治理,严格考核奖惩;对城市水系实施水系连通,持续开展“清河、洁水”行动,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加强排查入河污染源,严格治理工业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建立健全河渠污染治理责任制,加强涉河排放监督,严格治污责任追究,创新治理模式,督促水污染及时有效治理。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达标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加强漳河、东风渠、环城水系等河渠综合治理,推进水环境治理网格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实现河渠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结合人居环境整治,以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为重点,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以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为方向,明确维修养护、河道保洁等市场主体,大力推进河渠管理保护政府购买服务。
(五)加强水生态修复。重点推进地下水超采区、水源功能涵养区的河渠水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渠等水源涵养空间。依据规划稳步实施退耕还河,恢复原有水系的自然连通,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开展河湖健康评估。积极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
(六)加强执法监管。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实施
五、组织体系
(一)组织形式
1.河长组织体系:县级设立双总河长,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全县主要通水河渠设立县级河长,市级河渠按照分工对口原则设立县级河长;县级河渠按照县政府领导优先、魏县本地领导优先的原则设立。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魏县分局分别为每位县级河长安排1名技术参谋。
各乡镇(街道)分别设立乡级总河长,对辖区内河渠分级分段设立乡级河长。乡级总河长由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乡级河长由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担任。
村级河长原则上由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主任担任。
2.警长组织体系:由县公安局局长负总责,分管局领导日常管理,建立河长与警长“一对一”的县乡河渠警长组织体系,县级河渠警长由县公安局为各县级河长安排一名在职副科级以上干部担任,乡级河渠警长由各乡镇派出所所长担任。
3.检察长组织体系:由县检察院检察长负总责,分管公益诉讼工作的副检察长日常管理,建立河长与河渠检察长“一对一”的组织体系,县级河渠检察长由县检察院副科级以上干部担任。
(二)职责分工
1.县、乡、村三级河长职责
县级总河长负责魏县河长制工作的全面组织领导;对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河长制的指示精神负总责;部署河长制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实施魏县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中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以及加强执法监管等任务的推进;听取县级河长和县河长制办公室的工作汇报,对全县各级河长开展监督指导。
县级河长负责协助县级总河长工作,具体落实县级总河长安排的相关工作任务,对分包河渠管理负主体责任;每2个月至少利用“河长云”APP巡查1次分包河渠,督导各级各部门河长制工作落实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检查各乡镇河渠清理行动安排部署情况;督导分包河道防溺水工作开展情况;检查河道范围内的乱倒乱排、乱采乱挖、乱围乱堵、乱占乱建“四乱”问题,对巡查中发现或接到群众举报的河道问题以及涉河违法行为,签批《魏县河长制工作问题交办清单》并责成有关部门、乡镇予以查处解决;市级河渠的县级河长负责分包河渠市级河长来魏检查指导、调研河长制工作期间全程陪同接待及情况介绍汇报等工作;听取分包河渠乡级河长和县河长制办公室的工作汇报,对乡级河长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乡级河长负责具体落实县级河长、县河长制办公室安排的相关工作任务,对分包河段管理负直接责任;每月至少利用“河长云”APP巡查2次分包河渠,组织领导分包河段的管理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分包河道防溺水工作;对乱倾倒垃圾、侵占河道、围垦渠道、电毒炸鱼、非法采砂、乱排污水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整治;对发现的问题没有治理权限的,应及时上报县级河长或县河长制办公室;听取村级河长工作汇报,对村级河长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村级河长负责做好本村河渠的日常疏浚、清障、保洁工作,开展日常巡查,及时制止乱倒垃圾、乱排污水、非法采砂、电毒炸鱼、侵占河渠等行为,保持河渠畅通;每周至少利用“河长云”APP巡查2次分包河渠;及时打捞河渠水面漂浮物,清除破坏水环境的水生植物;负责做好防溺水宣传、巡查、报告、营救等工作;负责保护和管理辖区内沿河设置的河长公示牌、宣传牌、警示牌等。做好河渠保洁宣传工作,引导群众自觉保持河渠清洁。
2.县乡河渠警长职责
县级河渠警长负责协助县级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功能,当好参谋助手,与相关部门协作开展经常性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县级河长,主动会同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化解;强化与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建等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协作配合,整合协调本系统资源,牵头做好信息收集、流转、情报会商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责任河段内涉水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督导乡级河湖警长依法履行职责。
乡级河渠警长负责参与乡级河长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制止违规排放倾倒污染物、破坏水设施等行为,防范重大污染案(事)件的发生;结合日常治安巡防,主动对河段周边水污染源和涉水矛盾纠纷进行滚动排摸,及时发现各类苗头性线索和预警性信息,主动向乡级河长和上级警长汇报,并通报相关部门;对摸排出的不稳定因素、水污染隐患等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分析,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评估,研究解决对策;依法妥善化解涉水纠纷,坚决防止发生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事件;在重点项目推进中,依法打击阻扰施工行为,打击污染水环境犯罪。
3.县河渠检察长职责
河渠检察长负责协助县级河长履行指导、协调、监督职能,当好参谋助手,了解分包河渠的基本情况,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对重大案件做好提前介入,依法启动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等监督程序;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刑事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完善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和犯罪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对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组织执法监督调研,对河渠生态环境治理中的突出问题,联合开展执法监督调研活动;开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结合涉河渠违法犯罪的发展动态及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适时开展专项联合打击活动,及时遏制违法犯罪行为;开展联合宣传工作,充分借助报纸、电视、网站等主流媒体,通过检察开放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宣传载体,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定期通报河长制工作推进情况和涉及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执法检查及案件办理情况,以及阶段性河渠治理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等,实现信息充分共享。
六、保障措施
(一)完善运行机制。建立联络员机制,县公安局、检察院分别明确一名正式干警、检察官作为联络员,与县河长办联合开展督查、调研、办案等事务性工作,每月定期交换工作信息。县河长办、公安局、检察院结合各阶段工作要点和工作需求,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遇到重大问题可召开临时会议),及时沟通交流情况。
(二)强化全面协作。各级河长、河渠警长、河渠检察长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强化协作意识,建立完善的协调联动机制,实行执法网络化管理,在涉及破坏河渠和环境污染案件侦办、信访事项办理和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处理工作中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量化责任、细化措施,建立与河长制责任部门的信息互通、线索互查、资源互享和联席会议、联合执法、联动联勤“三互三联”等密切协作机制,着力创新河渠管理保护多元共治,提升治理水平。
(三)强化社会监督。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告河长、河渠警长、河渠检察长名单、联系方式、职责以及管护目标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动员群众反映问题、提供线索、提出意见建议,提升河渠管理保护工作的针对性。大力宣扬推行河长制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积极开展河渠保护公益活动,强化宣传舆论引导,营造河渠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
附件:1.魏县县级总河长名单
2.魏县县级河长、河渠警长、河渠检察长名单
3.环城水系县级副河长、河渠警长、河渠检察长名单
4.西南片区河道县级河长、河渠警长、河渠检察长名单
附件1
魏县县级总河长名单
县委书记 苏雷芳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高 巍
附件2
魏县县级河长、河渠警长、河渠检察长名单
河渠名称 | 起止点及长度 | 县级河长 | 县级河 渠警长 | 县级河渠 检察长 | 乡级河 渠警长 | 流经乡镇 (街道) | |||||
漳河 | 北皋镇蒲潭营村至 大辛庄乡马神庙村 32.3公里 | 县委常委 县政府 党组副书记 冉德龙 | 公安局副政委 申书清 | 检察院党组成员 副检察长 李铭海 | 流经乡镇派出所长 | 北皋镇 | |||||
车往镇 | |||||||||||
前大磨乡 | |||||||||||
北台头乡 | |||||||||||
南双庙镇 | |||||||||||
仕望集镇 | |||||||||||
双井镇 | |||||||||||
野胡拐乡 | |||||||||||
沙口集乡 | |||||||||||
大辛庄乡 | |||||||||||
卫河 | 张二庄镇北善村至 张二庄镇南辛庄村 15.9公里 | 县政协 副主席候选人 郭志伟 | 公安局副局长 王 华 | 检察院党组成员 范文军 | 流经乡镇派出所长 | 张二庄镇 | |||||
民有 总干渠 | 魏城镇北罗营村至 东代固镇邵村 17.3公里 | 人大副主任 童明志 | 公安局党委委员 政治处主任 刘瑞峰 | 检察院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 张兰贵 | 流经乡镇派出所长 | 院堡镇 | |||||
魏城镇 | |||||||||||
棘针寨镇 | |||||||||||
东代固镇 | |||||||||||
东风渠 | 张二庄镇北善村至 棘针寨镇仁里村 43.6公里 | 县委常委 政法委书记 刘忠良 | 公安局纪委书记 王玉钊 | 检察院党组成员 张国兴 | 流经乡镇派出所长 | 张二庄镇 | |||||
牙里镇 | |||||||||||
南双庙镇 | |||||||||||
双井镇 | |||||||||||
野胡拐乡 | |||||||||||
沙口集乡 | |||||||||||
德政镇 | |||||||||||
东代固镇 | |||||||||||
棘针寨镇 | |||||||||||
魏大馆 排水渠 | 北皋镇南坡头村至 沙口集乡郑二庄村 34.1公里 | 政协副主席 祁保平 | 公安局党委委员 办公室主任 李耀华 | 检察院党组成员 政治部主任 任寒霜 | 流经乡镇派出所长 | 北皋镇 | |||||
前大磨乡 | |||||||||||
仕望集镇 | |||||||||||
野胡拐乡 | |||||||||||
德政镇 | |||||||||||
沙口集乡 | |||||||||||
军留干渠 | 张二庄镇军寨村至 双井镇北照河村 17.4公里 | 县委常委 统战部长 张 杰 | 公安局副局长 王 华 | 检察院专职检委 李清毅 | 流经乡镇派出所长 | 张二庄镇 | |||||
牙里镇 | |||||||||||
南双庙镇 | |||||||||||
双井镇 | |||||||||||
留固干渠 | 张二庄镇留固村至 边马镇范骈村 16.8公里 | 县政府 党组成员 张俊刚 | 公安局副局长 王 华 | 检察院一级检察官 第一检察部主任 李成果 | 流经乡镇派出所长 | 张二庄镇 | |||||
牙里镇 | |||||||||||
边马镇 | |||||||||||
双井镇 | |||||||||||
超级支渠 | 双井镇北照河村至 大马村乡康北村 11.3公里 | 县政府 党组成员 苏晓艳 | 公安局副局长 李卫红 | 检察院一级检察官 第二检察部主任 郭 强 | 流经乡镇派出所长 | 双井镇 | |||||
边马镇 | |||||||||||
大辛庄乡 | |||||||||||
大马村乡 | |||||||||||
环城水系 | 环主城区 66公里 | 政府副县长 乔新光 | 公安局党委委员 张 振 | 检察院一级检察官 第四检察部主任 杜静波 | 流经乡镇派出所长 | 街道办 | |||||
魏城镇 | |||||||||||
德政镇 | |||||||||||
东代固镇 | |||||||||||
棘针寨镇 | |||||||||||
仕望集镇 | |||||||||||
附件3
环城水系县级副河长、河渠警长、河渠检察长名单
河渠名称 | 起止点及长度 | 县级副河长 | 县级河 渠警长 | 县级河渠 检察长 | 乡级河 渠警长 | 流经乡镇 (街道) | |
环城水系 玉泉河 | 仕望集镇浅町村至 魏城镇町上村 10公里 | 县委副书记 崔凤震 | 公安局党委委员 张 振 | 检察院一级检察官 第四检察部主任 杜静波 | 流经乡镇派出所长 | 仕望集镇 | |
街道办 | |||||||
魏城镇 | |||||||
环城水系 梨乡水湾 | 街道办皇小庄至 东代固镇东代固村 7.9公里 | 县委常委 宣传部长 刘亚强 | 公安局党委委员 张 振 | 检察院一级检察官 第四检察部主任 杜静波 | 流经乡镇派出所长 | 街道办 | |
棘针寨镇 | |||||||
东代固镇 | |||||||
环城水系 长安河 | 魏城镇赵寨村至 东代固镇张固村 5.3 公里 | 县委常委 办公室主任 王海亮 | 公安局党委委员 张 振 | 检察院一级检察官 第四检察部主任 杜静波 | 流经乡镇派出所长 | 魏城镇 | |
街道办 | |||||||
东代固镇 | |||||||
环城水系 天河 | 德政镇后小寨村至 街道办谢町村 2公里 | 县政协副主席 王瑞岭 | 公安局党委委员 张 振 | 检察院一级检察官 第四检察部主任 杜静波 | 流经乡镇派出所长 | 德政镇 | |
街道办 | |||||||
环城水系 魏源河 | 街道办谢町村至 德政镇德一村 1.8公里 | 县政协副主席 刘红娟 | 公安局党委委员 张 振 | 检察院一级检察官 第四检察部主任 杜静波 | 流经乡镇派出所长 | 街道办 | |
德政镇 | |||||||
备注:兴源河、益民河、民有河县级副河长分别由东风渠、魏大馆排水渠、民有总干渠县级河长兼任。
附件4
西南片区河道县级河长、河渠警长、河渠检察长
河渠名称 | 起止点及长度 | 县级河长 | 县级河 渠警长 | 县级河渠 检察长 | 乡级河 渠警长 | 流经乡镇 |
薛庄 排水渠 | 南双庙镇申村至 车往镇南上村 18.4 公里 | 县委常委 组织部长 吴建宇 | 公安局 总支书记 刘兴华 | 检察院一级检察官 第三检察部主任 王金锋 | 流经乡镇派出所长 | 南双庙镇 |
北台头乡 | ||||||
车往镇 | ||||||
回隆 引水渠 | 车往镇保定庄村至 回隆镇后朋固村 18.9公里 | 县人大副主任 李庆民 | 公安局 总支书记 刘兴华 | 检察院一级检察官 第三检察部主任 王金锋 | 流经乡镇派出所长 | 车往镇 |
回隆镇 | ||||||
跃进渠 | 车往镇王小屯村至 南双庙镇青华村 17.6公里 | 县政协副主席 王秀霞 | 公安局 总支书记 刘兴华 | 检察院一级检察官 第三检察部主任 王金锋 | 流经乡镇派出所长 | 车往镇 |
北台头乡 | ||||||
泊口镇 | ||||||
南双庙镇 | ||||||
宋村沟 | 回隆镇梁小汪村至 车往镇郭小屯村 6公里 | 县政府副县长 公安局长 陈国军 | 公安局 总支书记 刘兴华 | 检察院一级检察官 第三检察部主任 王金锋 | 流经乡镇派出所长 | 回隆镇 |
车往镇 | ||||||
大牙线 边沟渠 | 牙里镇牙西村至 车往镇栗庄村 16.3公里 | 县人大副主任 候选人 陈瑞学 | 公安局 总支书记 刘兴华 | 检察院一级检察官 第三检察部主任 王金锋 | 流经乡镇派出所长 | 牙里镇 |
泊口镇 | ||||||
车往镇 | ||||||
泊口 引水渠 | 南双庙镇简庄村至 泊口镇井头村 11.2公里 | 县政府 党组成员 杨 帆 | 公安局 总支书记 刘兴华 | 检察院一级检察官 第三检察部主任 王金锋 | 流经乡镇派出所长 | 南双庙镇 |
泊口镇 |
漳河河长名单
县级河长 | 乡级河长 | 村级河长 | ||||
乡别 | 姓名 | 职务 | 村别 | 姓名 | 职务 | |
冉德龙 县委常委 常务副县长 | 北皋镇 | 刘翠芳 | 人大主席 | 营西 | 聂清林 | 支书 |
营南 | 施五德 | 支书 | ||||
营东 | 康改玲 | 支书 | ||||
西上前 | 张兰堂 | 支书 | ||||
屯中 | 陈文 | 支书 | ||||
屯北 | 孙 富 | 支书 | ||||
旧魏后 | 连金柱 | 支书 | ||||
魏东北 | 周社得 | 支书 | ||||
前大磨乡 | 王冲 | 主任科员 | 郭枣林 | 郭西林 | 支书 | |
连户村 | 连志为 | 支书 | ||||
魏户村 | 魏书文 | 支书 | ||||
任户村 | 连富强 | 支书 | ||||
南户村 | 孙田军 | 支书 | ||||
前崔村 | 张 贞 | 支书 | ||||
车往镇 | 李泳烨 | 人大主席 | 王小屯 | 董信昌 | 支书 | |
上西村 | 曹海平 | 支书 | ||||
上东村 | 王田 | 支书 | ||||
东上村 | 郭平 | 支书 | ||||
旧魏西 | 杜清瑞 | 支书 | ||||
旧魏东 | 周金瑞 | 支书 | ||||
北台头乡 | 冯飞 | 宣传委员 | 方里集 | 杨俊广 | 支书 | |
乔小庄东 | 王艳玲 | 支书 | ||||
乔小庄西 | 王进章 | 支书 | ||||
南双庙镇 | 栗凤海 | 副镇长 | 河岸上 | 李连双 | 支书 | |
马街 | 马会海 | 支书 | ||||
聂街 | 聂海廷 | 支书 | ||||
吕街 | 吕涛 | 支书 | ||||
郭街 | 郭学臣 | 支书 | ||||
仕望集乡 | 郭伟 | 执法队长 | 前连街 | 杜玉良 | 支书 | |
双井镇 | 朱国俊 | 宣传委员 | 永西 | 张振生 | 支书 | |
刘深屯 | 李瑞玲 | 支书 | ||||
更化村 | 李新军 | 支书 | ||||
东王村 | 田永红 | 支书 | ||||
野胡拐乡 | 李福增 | 武装部长 | 合义村 | 宋合堂 | 支书 | |
蔡西 | 蔡保堂 | 支书 | ||||
蔡中 | 杜延洁 | 支书 | ||||
蔡东 | 杜志强 | 支书 | ||||
野西 | 栗庆国 | 支书 | ||||
野东 | 栗生堂 | 支书 | ||||
大王村 | 徐贺英 | 支书 | ||||
岸上 | 王新民 | 支书 | ||||
沙口集乡 | 刘艾军 | 副乡长 | 小斜街 | 许利军 | 支书 | |
大斜街 | 周章红 | 支书 | ||||
南沙口 | 陈跃克 | 支书 | ||||
李家口 | 王清峰 | 支书 | ||||
段家庄 | 段瑷 | 支书 | ||||
南北拐 | 李庆军 | 支书 | ||||
大屯 | 栗培英 | 支书 | ||||
岗上 | 陈兴 | 支书 | ||||
大辛庄乡 | 李志峰 | 武装部长 | 申桥村 | 董献军 | 支书 | |
庙西西 | 李同喜 | 支书 | ||||
庙西东 | 段国宾 | 支书 | ||||
庙东村 | 李俊峰 | 支书 |
卫河河长名单
县级河长 | 乡级河长 | 村级河长 | |||||||
乡别 | 姓名 | 职务 | 村别 | 姓名 | 职务 | ||||
郭志伟 政协副主席 | 张二庄镇 | 刘延伸 | 副镇长 | 军寨 | 代占朝 | 支书 | |||
北善村 | 孙艳龙 | 支书 | |||||||
西留固 | 刘国连 | 支书 | |||||||
东留固 | 苏海洋 | 支书 | |||||||
一分支 | 张军良 | 支书 | |||||||
二分支 | 张志星 | 支书 | |||||||
南英封 | 付改堂 | 支书 | |||||||
南辛庄 | 郭保国 | 支书 | |||||||
北辛庄 | 郭杨生 | 支书 | |||||||
礼教 | 王兰所 | 支书 | |||||||
东风渠河长名单
县级河长 | 乡级河长 | 村级河长 | ||||||||
乡别 | 姓名 | 职务 | 村别 | 姓名 | 职务 | |||||
刘忠良 县委常委 政法委书记 | 张二庄镇 | 张现峰 | 正科组织员 | 张庄前 | 张计发 | 支书 | ||||
张庄东 | 王永刚 | 支书 | ||||||||
张庄北 | 张同海 | 支书 | ||||||||
张庄西 | 王合党 | 支书 | ||||||||
闫庄 | 邵会林 | 支书 | ||||||||
路庄 | 张海琴 | 支书 | ||||||||
平村 | 安汉营 | 支书 | ||||||||
军寨 | 代占朝 | 支书 | ||||||||
北善村 | 孙艳龙 | 支书 | ||||||||
牙里镇 | 许运强 | 人大副主席 | 卞村 | 荣现良 | 支书 | |||||
牙西 | 许学林 | 支书 | ||||||||
牙北 | 许平均 | 支书 | ||||||||
侯东村 | 张军贺 | 支书 | ||||||||
小侯村 | 常林春 | 支书 | ||||||||
侯西村 | 常西昌 | 支书 | ||||||||
双井镇 | 高俊岭 | 人大主席 | 前文义 | 申振周 | 支书 | |||||
后文义 | 申贵群 | 支书 | ||||||||
更化村 | 李新军 | 支书 | ||||||||
野庄 | 封新民 | 支书 | ||||||||
双南 | 段俊良 | 支书 | ||||||||
北照河 | 罗纪领 | 支书 | ||||||||
张照河 | 张付恩 | 支书 | ||||||||
李照河 | 李俊平 | 支书 | ||||||||
德政镇 | 常海梅 | 人大副主席 | 生熟町 | 张海喜 | 支书 | |||||
德三 | 秦纪永 | 支书 | ||||||||
德四 | 秦玉良 | 支书 | ||||||||
前小寨 | 刘俊峰 | 支书 | ||||||||
后小寨 | 段爱军 | 支书 | ||||||||
大寨 | 张敬超 | 支书 | ||||||||
前西营 | 李成林 | 支书 | ||||||||
野胡拐乡 | 张胜凯 | 行政大厅主任 | 岸上 | 王新民 | 支书 | |||||
东代固镇 | 王军 | 人大主席 | 张固 | 徐桂平 | 支书 | |||||
东代固 | 裴相乾 | 支书 | ||||||||
北张庄 | 史长江 | 支书 | ||||||||
棘针寨镇 | 林森 | 武装部长 | 相公庄 | 郭海印 | 支书 | |||||
仁里村 | 侯振昌 | 支书 | ||||||||
南双庙镇 | 孙保军 | 副书记 | 简庄 | 杨书军 | 支书 | |||||
沙口集乡 | 王建银 | 副科级干部 | 小斜街 | 许利军 | 支书 | |||||
民有总干渠河长名单
县级河长 | 乡级河长 | 村级河长 | |||||
乡别 | 姓名 | 职务 | 村别 | 姓名 | 职务 | ||
童明志 人大副主任 | 魏城镇 | 赵克存 | 人大副 主席 | 小北关 | 刘爱保 | 支书 | |
町上 | 侯社清 | 支书 | |||||
赵寨 | 刘凤德 | 支书 | |||||
东南温 | 宋志国 | 支书 | |||||
南温店 | 杨太林 | 支书 | |||||
西南温 | 张振清 | 支书 | |||||
北罗营 | 田瑞臣 | 支书 | |||||
东代固镇 | 张智毅 | 副镇长 | 房小庄 | 房相磊 | 支书 | ||
北代固 | 郭清月 | 支书 | |||||
前闫庄 | 王文平 | 支书 | |||||
北张庄 | 史长江 | 支书 | |||||
后邵 | 李金臣 | 支书 | |||||
棘针寨镇 | 王贵玲 | 行政大厅主任 | 老君堂 | 尚保军 | 支书 | ||
院堡镇 | 王 磊 | 人大主席 | 东来庄 | 郭银良 | 支书 | ||
西来庄 | 孙为民 | 支书 | |||||
魏大馆排水渠河长名单
县级河长 | 乡级河长 | 村级河长 | ||||
乡别 | 姓名 | 职务 | 村别 | 姓名 | 职务 | |
祁保平 政协副主席 | 北皋镇 | 韩英 | 副主任科员 | 南坡头 | 王贵林 | 支书 |
孙庄 | 孙勇民 | 支书 | ||||
西康町 | 石祥峰 | 支书 | ||||
东康町 | 张金峰 | 支书 | ||||
南街 | 栗海发 | 支书 | ||||
东街 | 张运成 | 支书 | ||||
杨柴曲 | 杨国昌 | 支书 | ||||
前大磨乡 | 王雅琳 | 副乡长 | 韩柴曲 | 韩 廷 | 支书 | |
后柴曲 | 栗 然 | 支书 | ||||
栗柴曲 | 栗学林 | 支书 | ||||
李柴曲 | 杨金章 | 支书 | ||||
乐善会 | 梁 虎 | 支书 | ||||
公议会 | 孙军岭 | 支书 | ||||
赵枣林 | 李海强 | 支书 | ||||
连枣林 | 王俊武 | 支书 | ||||
野胡拐乡 | 杨志业 | 副乡长 | 冯红庙 | 冯伟利 | 支书 | |
西红庙 | 陈 忠 | 支书 | ||||
德政镇 | 黄若峰 | 执法队长 | 王刘庄 | 蒿保青 | 支书 | |
德一 | 梅雷 | 支书 | ||||
德四 | 秦玉良 | 支书 | ||||
生熟町 | 张海喜 | 支书 | ||||
沙口集乡 | 李振强 | 人大主席 | 杜二庄 | 王凤河 | 村长 | |
陈小屯 | 陈文怀 | 村长 | ||||
集东 | 张宏 | 村长 | ||||
集西 | 刘晓欢 | 支书 | ||||
斗门 | 杨雪群 | 村长 | ||||
郑二庄 | 韩善文 | 村长 | ||||
仕望集乡 | 任亚洲 | 武装部长 | 仕中 | 李平章 | 支书 | |
仕南 | 连社龙 | 支书 | ||||
何庄 | 张希平 | 支书 |
军留干渠河长名单
县级河长 | 乡级河长 | 村级河长 | ||||||
乡别 | 姓名 | 职务 | 村别 | 姓名 | 职务 | |||
张 杰 县委常委 统战部长 | 张二 庄镇 | 连国稳 | 组织 委员 | 军寨 | 代占朝 | 支书 | ||
闫庄 | 邵会林 | 支书 | ||||||
路庄 | 张海琴 | 支书 | ||||||
张庄屯 | 陈振雷 | 支书 | ||||||
张庄东 | 王永刚 | 支书 | ||||||
牙里镇 | 赵建昌 | 纪委书记 | 卞村 | 荣现良 | 支书 | |||
牙西 | 许学林 | 支书 | ||||||
牙北 | 许平均 | 支书 | ||||||
东侯村 | 张军贺 | 支书 | ||||||
小侯村 | 常林春 | 支书 | ||||||
侯西村 | 常西昌 | 支书 | ||||||
南双 庙镇 | 郭社广 | 副主任科员 | 简庄 | 杨书军 | 支书 | |||
双井镇 | 申军华 | 组织委员 | 北照河 | 罗纪领 | 支书 | |||
张照河 | 张付恩 | 支书 | ||||||
李照河 | 李俊平 | 支书 | ||||||
留固干渠河长名单
县级河长 | 乡级河长 | 村级河长 | |||||
乡别 | 姓名 | 职务 | 村别 | 姓名 | 职务 | ||
张俊刚 政府副县长 | 张二 庄镇 | 刘现勇 | 人大副主席 | 西留固 | 刘国连 | 支书 | |
北留固 | 苏战勇 | 支书 | |||||
东留固 | 苏海洋 | 支书 | |||||
东中烟 | 段付军 | 支书 | |||||
刘田教 | 刘运昌 | 支书 | |||||
刘庄 | 刘占中 | 支书 | |||||
牙里镇 | 张现丽 | 副镇长 | 前大堡 | 李卫平 | 支书 | ||
后大堡 | 冯现魁 | 支书 | |||||
长兴东 | 李军稳 | 支书 | |||||
楼西 | 赵新斌 | 支书 | |||||
边马乡 | 张新社 | 副乡长 | 二教 | 王亚涛 | 支书 | ||
效化 | 曹卫兵 | 支书 | |||||
任骈村 | 陈书民 | 支书 | |||||
袁骈村 | 孙志辉 | 支书 | |||||
范骈村 | 李晓方 | 支书 | |||||
双井镇 | 李强 | 主任科员 | 木南 | 翟运平 | 支书 | ||
河南村 | 连保红 | 支书 | |||||
环城水系河长名单
县级河长 | 乡级河长 | 村级河长 | |||||
乡别 | 姓名 | 职务 | 村别 | 姓名 | 职务 | ||
乔新光 政府副县长 | 街道办 | 李记庄 | 副科组织员 | 常小庄 | 常书河 | 支书 | |
冯辛寨 | 冯连堂 | 支书 | |||||
河里东 | 李庆彬 | 支书 | |||||
河里西 | 李国文 | 支书 | |||||
皇小庄 | 皇甫付臣 | 支书 | |||||
冯小庄 | 冯连堂 | 支书 | |||||
吴辛寨 | 肖清国 | 支书 | |||||
石辛寨 | 马 良 | 支书 | |||||
三田 | 孟庆民 | 副支书 | |||||
谢町 | 刘学军 | 支书 | |||||
魏城镇 | 王晓刚 | 人大主席 | 小北关 | 刘爱保 | 支书 | ||
町上 | 侯社清 | 支书 | |||||
赵寨 | 刘凤德 | 支书 | |||||
董河下 | 李忠军 | 支书 | |||||
刘河下 | 李兵兵 | 支书 | |||||
李辛寨 | 王永田 | 支书 | |||||
仕望集乡 | 王志民 | 副镇长 | 陈庄 | 陈德俊 | 支书 | ||
郭家堂 | 陈志国 | 支书 | |||||
浅町 | 栗振法 | 支书 | |||||
德政镇 | 赵香云 | 人大主席 | 马庄 | 王振华 | 支书 | ||
德一 | 梅雷 | 支书 | |||||
后小寨 | 段爱军 | 支书 | |||||
安张庄 | 郑财群 | 支书 | |||||
东代固镇 | 郭志华 | 副镇长 | 翟小庄 | 连 恒 | 支书 | ||
东代固 | 裴相乾 | 支书 | |||||
房小庄 | 房相磊 | 支书 | |||||
棘针寨镇 | 李凤海 | 主任科员 | 老君堂 | 尚保军 | 支书 |
超级支渠河长名单
县级河长 | 乡级河长 | 村级河长 | ||||
乡别 | 姓名 | 职务 | 村别 | 姓名 | 职务 | |
苏晓艳 政府副县长 | 双井镇 | 李忠洲 | 主任科员 | 北照河 | 张新海 | 支书 |
河南村 | 连保红 | 支书 | ||||
双南 | 赵成炬 | 支书 | ||||
边马乡 | 朱院兵 | 主任科员 | 任骈村 | 陈书民 | 支书 | |
尚骈村 | 刘少飞 | 支书 | ||||
袁骈村 | 袁章群 | 支书 | ||||
大辛庄乡 | 赵连新 | 正科组织员 | 大西村 | 赵章顺 | 支书 | |
大东南 | 赵喜民 | 支书 | ||||
小辛庄 | 霍保法 | 支书 | ||||
梁庄村 | 李怀贵 | 支书 | ||||
大马村乡 | 赵艳华 | 副乡长 | 康南 | 齐泽堂 | 支书 | |
康北 | 栗志刚 | 支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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